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2022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理论路径研究与标准化组织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
1 |
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电网建设理论与路径研究项目 |
/ |
195.16 |
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0日前 |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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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技术标准化组织运营服务支撑项目 |
/ |
124.57 |
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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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型能源系统交易和生态体系框架研究项目 |
/ |
72.19 |
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0日前 |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 |
1 |
1、深化数字电网理论研究。基于当前数字电网理论与实践,结合公司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企业运营管控数字化、用户服务及能源生态等数字产业建设的应用成效,从技术亮点、应用价值、标准化组织运营等维度开展内容和专题研究,持续深化数字电网理论和标准化研究,明确前瞻性数字电网发展和标准化组织运营重点任务及方向,编制形成研究报告,辅助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活动,为公司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电网发展建言献策。 2、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对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最新要求,提供信息技术标准化组织运营服务支撑技术服务,协助开展信息技术情报及标准动态收集、数字电网技术和标准分析、数字电网信息技术标准体系设计,协助提出数字电网技术标准国际化实施路径,支撑信息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日常工作、重要会议。 3、基于新型电力系统、数字电网发展现状,以数字电网为纽带,研究新型电力系统下能源交易、碳交易、数据交易的市场构建和运营;研究新型电力系统下电力、数据、算力等能源生态构建体系,促进能源互联网深度互联和协同优化,为建成覆盖电网全环节、贯穿业务全过程、辐射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生态奠定理论基础。 |
2022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理论路径研究与标准化组织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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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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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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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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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2021年报告。如2021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8-2020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19-2021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1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8-2020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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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投标单位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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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机关官网上一般纳税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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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投标人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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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需提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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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南方电网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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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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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