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
ZB2210080019/001。
2.项目名称
山城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治理。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本项目地点位于灯塔矿。
4.2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及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准入条件: (1)中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 (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能够独立签订合同;
(4)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不允许组成联合
体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分包。 (5)业绩要求,三年内承
揽过类似的电力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6)投标方以往经营
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
并且与鞍钢集团及委托单位无经济或法律纠纷。 (7)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
5.2、提交资料 需要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项目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非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 (2)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 (3)银行资信证明; (4)业绩证明材
料,合同及对应发票; (5)《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6)特种作业人
员需有专业资质证明(特种作业证)。 注:投标人提供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
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工程施工完成后,中标人需要邀请
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防雷检测,检测机构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检测结果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后,工程方可验收。本次招标如果出现一家投标
情况,转为单一来源,如果仅有二家单位响应投标,转为竞争性谈判,谈判规
则按通用规则执行。
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标准进行维修。
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承揽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拖期或施工质量原因给建设
单位造成损失等情况按照《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专项考核细则》进
行考核。 2、出现不按照计划工程量施工,丢项落项或选择性施工的情况,该
项工程不予决算。 3、合同签订后出现的价格浮动等不可预估的市场风险由承
揽单位承担。 4、对施工环节考核条款 (1)由于外部承修单位原因延期开工
影响生产的,每项扣除工程款 0.2%; (2)未按照合同要求施工,造成工程
延期的,外部承修单位按日扣除工程款 0.2%; (3)施工过程中或工程验收
阶段发现施工问题,由项目建设单位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对外部承修单
位按日扣除工程款 0.2%; (4)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对外部承修单位
无实质性响应的扣质保金 100%,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办法执行;实际运行
时间低于最低质保时间要求的,对外部承修单位取消 1 年该专业子项承修资格;
(5)文明施工考核标准依据《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专项考核细
则》相关条款执行。 (6)设备检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当期(一周
内)及时进行决算。 (7)不按要求中验、决算的,对外部承修单位每次扣除
工程款 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20000 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材料均应将原件彩色扫描件递交至本项目指定位置,要求文件完
整、字迹清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10-08 09:00 至 2022-10-18 08:3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