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混凝土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一期),泊位总长415米,由码头平台,系缆墩和人行钢便桥组成,其中码头面长369米,宽32.5米,顶面高程11米,系缆墩平面尺度直径14.5m,通过长约34.9m,宽2m的钢便桥与码头平台连接本工程拟建一个20万吨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30万吨级预留,“设计年吞吐量750万吨,工期730天”。(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27100m³。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具备为国家重点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业绩(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厂家和代理商有厂家授权书优先。(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经销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二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所属单位要求为“中交四航局”及以上。(10)其他要求:考虑到供应的及时性、连续性及商混本身的特殊性,要求生产厂家距离我方施工现场在50km范围内(我方的施工现场位于防城港港务局中级泊位)(11)供应商须配合项目部按最新四航三质量发465号文件《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管理办法》进行混凝土试配及上报工作。
4.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12时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12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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