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电力海淀供电公司-2022年海淀智慧站室微应用实施-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10 海淀供电   国网  
国网北京电力海淀供电公司-2022年海淀智慧站室微应用实施-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请登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申请
申请行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
承包方式
招标范围
计划日期
质量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税)
专用资格要求
(要求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文件的,所提供合同证明应至少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关键页)
适用合同版本
技术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
主管单位
备注
国网北京电力海淀供电公司-2022年海淀智慧站室微应用实施-实施项目
5000247248
10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海淀供电公司
北京市
包工包料
通过开展智慧站室微应用实施项目,围绕配电站室运维所涉及的新站技改、缺陷管理、故障分析、计划工作等业务建立跨web端和APP端的智慧站室微应用,实现信息透明化、业务线上化、支撑智能化,支撑基层班组的日常业务开展。
2022年11月11日计划开工2023年3月31日计划竣工
合格
196.53
1.近三年完成过3项及以上与招标项目相同或同类型软件项目建设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关键页。
2.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4级及以上资质。
 8.2_计算机系统/软件实施服务合同(2021版)
标准模板_省公司非物资_综合服务技术详评模板_2020_V1(FW-J-59)
标准模板_省公司非物资_综合服务商务详评模板_2020_V1(FW-S-06)
数字化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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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本章“9.其他重要提示”)
(4)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失信惩戒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本章“9.其他重要提示”)
3.4.2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5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6 项目经理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7  其他要求:
3.7.1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7.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不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新成立公司):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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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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