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及辅助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1.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及辅助运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拉特发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装机2×300MW,2006年投运。现拟对辅助系统检修、维护及其他服务进行外委。
2.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发电厂。
2.3规模:2×300MW。
2.4服务期: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投标方至少需提供40名现场服务人员,负责输煤系统的运行、检修、日常维护、卫生清扫、垃圾转运和消防战斗、应急救援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改革后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300MW及以上机组输煤系统辅助运行或输煤系统日常维护服务相关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4日9:00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9:00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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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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