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名称: | 中海油气电集团江苏分公司安全评价服务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的模式 |
项目概况: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所属的或所管理的或计划租赁的或计划收兼购的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内的终端场站点(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加氢站、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站等)开展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现状评价等。 |
项目所在地: | 苏皖豫 |
服务内容简介: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所属的或所管理的或计划租赁的或计划收兼购的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内的终端场站点(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加氢站、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站等)开展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现状评价等。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母公司与分公司只可一家参与投标,若同时参与投标,均视为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证书评价范围包括“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需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http://120.133.22.112:8095/Search/Index)上自行查验并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作为依据。 (2)具备1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自行查验并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作为依据。 2.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2项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行业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安全评价业绩; 3.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采购方的联系方式、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配置2名技术骨干,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相关原件备查。 (1)需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签订合同前连续6个月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与投标人公章。 (2)同时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证书需在投标单位注册)和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证书,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到2022年1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