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一、招标条件
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项目水泥采购招标人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项目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和新乐镇、渠坝镇境内,起点始于渠坝镇场镇口,终点止于紫阳大道口,线路设计里程桩号为1786+810-K1798.600,全长约11.79公里。本项目需用水泥约129300万吨。计划使用周期为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
(二)招标范围
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项目所需水泥共计129300吨。
本次招标划设一个包件,即SN包件。
计划供货期:2022年12月起至项目完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营业范围、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一)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水泥生产企业的100%控股销售平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二)生产能力:水泥生产企业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或具有生产能力不少于2500吨/天的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而异地生产供货;不接受粉磨站生产商投标。
(三)财务能力:水泥投标人为水泥生产企业或水泥生产企业控股的直属销售服务平台公司,水泥生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元,水泥生产企业的控股销售平台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四)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0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章的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五)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其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其中正在履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要求的业绩)。
(六)履约信用证明:①投标人在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未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投标且在行政处罚期内(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sc.gov.cn)上公布的内容为准)。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④投标单位在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均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⑤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不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
(七)具备提供水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自2022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2日17时30分(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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