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LGC20225031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5、项目交易性质:其他工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会宫镇
2、建设规模:主要实施截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加固尾矿坝稳定工程、闭库生态修复工程及尾矿库环境监测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最高投标限价11004424.36元(其中含暂列金额500000.00元,含税金).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坝体整治;2)库内滩面整治及复垦;3)排洪系统整治;4)下游水塘整治;5)水质监控井;6)坝体安全监测设施,7)库区道路及局部山体浆砌块石护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等文件。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同时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签约合同金额 7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矿山(区)地质环境(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区)综合治理工程或矿山(区)尾矿处理工程)。投 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关键参数等信息。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3.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10 分(含)-15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3 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 15 分(含)-20 分( 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6 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 20 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12 个月。
4.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受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在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理,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处理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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