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21 安置小区   小区工程   沭阳县  
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电梯工程货物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81部电梯,预算约1791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
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院内。
1.3 交货期或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设备送至施工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10%的货款;设备安装完成且全部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监部门颁发准用证后七日内,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50%;交付使用正常运行 30 天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70%,审计完成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质保期(两年)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期间电梯所发生的质量维修、保养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当期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湾河丽居安置小区电梯工程
招标范围:81部电梯采购、井道改造(如需)、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及维保等服务总包承包。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1.7本项目预算价为 1791.4万元,最高限价为1791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电梯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时,应持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但电梯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且每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 (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系统时间为准】);
4.3投标人资格
4.3.1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4.3.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1日 09:00至2022年12月27日 17:30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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