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服务公开招标2022-003
2、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医药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开封市中医药学校师生食堂位于开封市中医药学校老校区(通许县人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南角),食堂招标面积共计约450 ㎡,食堂内水、电基础设施齐全。
5.2采购内容:开封市中医药学校食堂经营权
5.3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起)。注:根据校委会、伙委会日常测评结果,学生老师满意率达到80%以上者可继续承包,为期一年;对不服从管理者,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5.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
5.5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项目需具备“热食类食品制售”) 。
1.2供应商应具备餐饮企业量化评级为B级及以上标准;在经营活动中无食物中毒等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1.3有食堂物料配送的专用车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食品餐饮企业已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提供备案证明。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半年内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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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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