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2018-MT-GZJY-0000-1-0034-1/3 | 贵州绥阳水泥分厂篦冷机技改项目总承包工程 | 1 | 项 | 本招标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四代篦冷机本体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一套的设计、供货(含耐火材料及施工)、土建施工、安装(含原设备拆除、接口连接)直至篦冷机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范围包括:窑头罩标高13米以下至破碎机出口区间所有篦冷机本体及附件、连接管道等;电气部分招标方负责提供接入点;DCS柜卡件、新增或需作改动的电控柜、电源电缆等电气热工元件材料及施工由投标方负责。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目现场 | 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经招标方审核确认后20天内提供最终版设计资料。 2)合同签订生效后120天内供货设备到场。 3)现场施工工期:35天(从交付施工到调试合格,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贵州绥阳水泥分厂篦冷机技改项目总承包工程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承担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人身、设备和质量事故。 5、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方具有水泥行业篦冷机生产、制造或篦冷机成套产品销售、技术开发资格。 2、施工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机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一并提供(投标方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允许分包)。 3、投标方近五年内必须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 施工单位近五年内必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