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2018-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原阳县2018-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原阳县2018-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原交采2018GB9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预算:1992万元
2.3、采购内容:原阳县8300户,每户8片,采购碳晶电热板66400片。
规格:(1)每片碳晶电热板面积不少于0.6㎡,额定功率为500W-600W,额定电压220伏,并达到国家标准GB/T4654-2008、GB/T7287-2008要求
(2)碳晶发热板发热材料采用碳浆印刷工艺,发热面板采用阻燃、耐火、绝缘材质。碳晶发热板表面需按采购方要求印刷图案,图案印刷必须采用无挥发性刺激味道印刷工艺
(3)每片碳晶电热板有独立铝合金边框,碳晶电热板耐压强度达到3750V/mm的要求
(4)每片碳晶发热板两侧须设计便于多片连接使用的接线插头,每组碳晶电热板配备国标电源线
2.4分包:一包:1660户、13280片;二包:1660户、13280片;三包:1660户、13280片;四包:1660户、13280片;五包:1660户、13280片;
投标人可就招标采购项目上述分包中的两个分包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两个分包,;
2.5、最高限价:一包:398.4万;二包:398.4万;三包398.4万;四包:398.4万;五包:398.4万;
2.6、交货期(完成建档立卡):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2.7、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
3.3、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4.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8:3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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