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分公司烯烃厂芳烃车间及油品车间储罐挥发气环保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7 齐鲁   烯烃   芳烃  
齐鲁分公司烯烃厂芳烃车间及油品车间储罐挥发气环保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827_11040482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齐鲁石化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烯烃厂芳烃车间及油品车间储罐挥发气环保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烯烃厂芳烃车间及油品车间储罐挥发气环保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鲁分函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烯烃厂芳烃车间及油品车间储罐挥发气环保治理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分公司烯烃厂芳烃车间及油品车间储罐挥发气环保治理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界区内。
2.3建设规模:35台芳烃类、苯类内浮顶储罐氮气密封改造,相邻储罐、罐组间增设气相连通线;新建规模900m3/h的“冷凝回收+脱硫吸附”挥发气处理装置1套,处理后挥发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60mg/m3、苯≤2mg/m3、甲苯≤5mg/m3、二甲苯≤8mg/m3;工艺管道、电气、自控、土建适应性改造等。
2.4建设投资:人民币2820.68万元(设备材料已抵扣增值税)。
2.5计划工期:108日历天(暂定,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该标段中标人为壹个。
2.7标段招标范围:齐鲁分公司烯烃厂芳烃车间及油品车间储罐挥发气环保治理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培训、单机试车、联动试车;配合装置投用、性能考核;负责消缺整改;配合地方环保达标及各项行政许可验收;负责竣工图编制(含电子版)、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组卷成册)、竣工文件归档、质量保修、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控制等全面负责。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壹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标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独立承担的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同时具备VOCs治理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化工或环保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VOC治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08月27日09时00分至2018年09月0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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