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孜县浦江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西藏江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项目〔2023〕21号(关于江孜县浦江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经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孜县浦江楼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无标段
2.3招标内容:新建教学楼2739.30平方米以及室外给排水与电气工程,路灯、树池、硬化、大门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江孜县
2.5工期:6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00时00分(北就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00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0日10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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