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山西潞安配售电有限公司4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5MW)EPC总承包,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配售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山西潞安配售电有限公司4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5MW)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内容:
1.1建设4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5MW),共分为五个子项目,分别为 ①王庄煤矿北矸石山山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为4.59MWp;②王庄煤矿北矸石山山坡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为5.63MWp;③煤基清洁能源事故水池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为5.9MWp;④煤基清洁能源固体储运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为2.49MWp;⑤五阳煤矿西湾斜井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为5.9MWp。分别通过送出线路,接入企业内部使用,实现“自发自用”。
1.2内容包括: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方案设计,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临建设施)、所有设备采购供货、送出线路及对侧接入、总承包项目管理、调试、试验、检查及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各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环评备案、安评审查、植被恢复、二次搬运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编制,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及试验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
2.工期:6个月(本工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一个月内完成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的成果审查交付;2023年11月30日前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
3.承包模式:EPC模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符合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4.近五年(2018年4月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具有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独立承包或联合体总承包均可,至少提供一份)。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体为施工方,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6.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6.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4月21日17时00分-2023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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