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第十直管部楚雄新航鸿雅3#、5#、6#楼建设项目其他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26 直管   新航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楚雄新航鸿雅3#、5#、6#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地点:云南省楚雄市鹿城东路与青龙河东路交汇处。                    
3、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约34352.66万元,续建筑面积约146431.08平方米。
4、招标队伍选择:
本次招标计划采购 水电材料 物资,投标人可参与 本 物资投标,但最终只能有一家单位中标,请投标人慎重选择。
二、招标物资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明细如下,详见水电材料清单明细,具体物资供应情况根据图纸另行调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水电材料 / 1.00
三、工期要求:
拟开工日期:2022 年 8 月 16 日;
拟竣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31日;
工期 504 日历天。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交纳 /  元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转账或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不接受保函)。若未中标,招标人   /  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五、履约保证金: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交纳合同总价的 / %作为履约保证金(可用现金、转账或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不接受保函)。
六、工程款:
1、预付款:       /         。
2、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进行过程结算,建筑主体进度达到10层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开始支付第一笔进度款,后续进度款根据发包人资金安排2个月内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过程结算的60%;(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一个月后不再供应材料,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办理完成最终结算确认后起算2年内收到发包人工程款后甲方无息支付至乙方结算价的 95  %;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后3年内付至  100  %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支付方式: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乙方单位名称一致,指定      /                                        办理收款相关手续。
尾款支付过程中,若发包人对甲方进行抵房,则乙方意愿已供货总价的10%-15%进行抵房,抵房原则按发包人优惠甲方原则对乙方进行优惠。
七、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的30天内。
八、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  18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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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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