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G10绥满高速公路桩号1314打卡地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防腐木栈道、木质四角凉亭、木质休闲花架(葡萄架)、榆树、套娃、景观石材、发光吸塑字、木质花坛、木质长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G10绥满高速公路西乌珠尔服务区。
3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249806.61元。
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有效资质证书)
②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并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项目经理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北京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到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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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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