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S203渠县园峰至石门(广安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S203渠县园峰至石门(广安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渠发改审〔2022〕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107-511725-18-01-280782,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渠发改审〔2022〕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渠县合力镇、李渡镇、鲜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于渠县合力镇园峰村沙石坡与G318平交处,顺接S203渠县龙潭至园峰段,经双土社区、李渡镇,止于鲜渡镇玉灵村(原石门村),顺接S203达州市与广安市交界处至肖溪段。路线全长19.994公里,其中改建段约19.647公里,路面整治段0.34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 米(其中双土社区过境段为路面整治段,维持原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2 米);鲜渡特大桥主桥桥梁宽度26 米、引桥桥梁宽度20 米,其余桥梁宽度8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100,大、中桥1/50,小桥、涵洞、路基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挡墙、水沟及安防设施等,不含K4+830.5∽K4+927.5穿越襄渝下行线 1 号中桥、K5+062.21∽K5+190.21穿越襄渝上行线 2 号大桥
2.4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设计周期:90 日历天,施工工期:100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不含K4+830.5∽K4+927.5穿越襄渝下行线 1 号中桥、K5+062.21∽K5+190.21穿越襄渝上行线 2 号大桥):
一、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编制);
二、项目全部施工总承包工作、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含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2020-2022)(联合体投标时,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一般限定 3-5 年,2018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已完成1个公路设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公路设计业绩(两阶段(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均可)
(4)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具有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已完成业绩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时间: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信用中国纳入失信惩戒或被行政机关纳入黑名单。
(6)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9)施工机械设备:/
(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1)其他要求:/。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3)联合体家数不大于 2 家;(4)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应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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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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