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供水管道(龙口肇事股至机械制修厂段)内衬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32/18-SG-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三期供水管道(龙口肇事股至机械制修厂段)内衬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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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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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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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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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32/18-SG-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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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供水管道(龙口肇事股至机械制修厂段)内衬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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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米Φ630×7供水管道内衬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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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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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期供水管道(龙口肇事股至机械制修厂段)内衬改造】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注册时间不低于五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必须国家行政主管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5.近三年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DN600以上)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应合同的影印件;
6.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7.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28 11:37到 2018-10-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28 11:37 到 2018-10-1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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