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EPC+F)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通辽市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EPC+F)总承包项目已经由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通行审批{2023}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水权收储转让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88240620.00元,政府投资5882708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EPC+F)总承包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招标内容: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H4200004366002405001001 |
通辽市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EPC+F)总承包项目 |
[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市政)·给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365 |
104608916.00元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要求: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如同一企业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格要求,视为─个投标人身份。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5.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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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发布媒体 |
(请登录) |
四、资格审查 |
审查时间:2023年06月06日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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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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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uyu@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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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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