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河长制东盐河样板段(东盐河河滨公园)三期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河长制东盐河样板段(东盐河河滨公园)三期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河长制东盐河样板段(东盐河河滨公园)三期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1.2.2 项目总投资金额、总体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概算 121.9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LED显示系统、会议系统、户外背景音乐系统、监控系统、有线传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范围为连云港市河长制东盐河样板段(东盐河河滨公园)三期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本标段工程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
1.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文件(格式见后)。
(6)财务要求:至少提供2019年-2022年2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文件,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仲裁及诉讼情况表。如有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没有则填“无”。
(8)其他要求:
①被“信用中国”及“信用江苏”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为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5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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