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NJSL191115204606SG |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外秦淮河清淤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环5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施及绿化恢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地点: | |||||||||
招标内容及规格:堤防工程;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 |||||||||
招标范围:七桥瓮项目主要工作范围在公园的东入口片区,工程所处区域河道堤防等级为1级,绿化面积49464平方米,雨水管DN1500。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及规格:建设内容为堤顶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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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估算价):1504.98万元 | |||||||||
工期(交货时间):153日历天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中标价(或工程规模)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利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备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对应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章节中,类似项目指水利工程(含堤防及景观绿化工程,堤防及景观绿化相关内容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同一工程业绩评分与资格审查不可兼得,以资格审查优先评审。 |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4)其他要求: | |||||||||
1)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在南京旅游集团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中。(具体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以集团官网最新公示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时不合格名单如下,如投标截止时有变更以投标截止时信息为准: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宁信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11)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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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E.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联合体中承担水利工程的成员。 G.联合体投标时,企业信用等级得分以联合体成员中最低分为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以牵头单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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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评标办法 | ||||||||
招标公告信息表.评标办法 |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1日16:56:33至2023年06月07日16:56: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