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川片区(永川、璧山、荣昌、大足、江津)转改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8
招标项目为(2023年永川片区(永川、璧山、荣昌、大足、江津)转改直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璧山分公司、荣昌分公司、大足分公司、江津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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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具体如下:
(1)永川: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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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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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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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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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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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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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川分公司转改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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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设备直供电电表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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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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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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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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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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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2芯电缆穿管、架空附挂敷设
|
米
|
200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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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2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1200
|
40
|
低压4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2000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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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4芯电缆穿管、架空附挂敷设
|
米
|
120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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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及以下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1000
|
1
|
3*16+1*10及以上电力电缆缆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1000
|
1.5
|
电杆更换
|
根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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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备注:
1)服务单位负责与所有涉及单位的协调进场工作(含直埋、穿管道协调市政等单位)。主材电缆、电杆由甲方负责,直供电表更换(含供电局电表申请、原电表更换及其所有费用)以及辅材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所有转供改直供手续事宜,需要提交的资料由甲方配合提供。
2)服务单位负责与原有供电业主单位协商供电协议终止并履行完结手续,保证站点设备用电由转供向直供的平稳切换,不得出现因转供改直供导致的站点停运,如有上述情况出现,服务单位负责恢复站点的正常运行,并由甲方在后期进行相应考核。
3)直埋敷设、穿管、附挂等需按照按照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安全运行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服务质量。
4)室分改造时,同一楼栋、电井内布放电缆不足50米,电缆布放费用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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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璧山: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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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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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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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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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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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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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璧山分公司转改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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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分基站资源点直供电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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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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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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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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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2芯电缆敷设(超100米部分)
|
米
|
1000
|
20
|
基站设备直供电搭接
|
块
|
2
|
1500
|
低压2芯电缆穿管、壁挂、架空敷设
|
米
|
1000
|
20
|
低压4芯电缆穿管、壁挂、架空敷设
|
米
|
500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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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2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40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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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4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1500
|
45
|
2*10及以下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500
|
1
|
3*16+1*10及以上电力电缆缆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3000
|
1.5
|
电杆更换
|
根
|
3
|
2000
|
备注:
1)服务单位负责与所有涉及单位的协调进场工作(含直埋、穿管道协调市政等单位)。主材电缆、电杆由甲方负责,直供电表更换(含供电局电表申请、原电表拆除及其所有费用)以及辅材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所有转供改直供手续事宜,需要提交的资料由甲方配合提供。
2).服务单位负责与原有供电业主单位协商供电协议终止并履行完结手续,保证站点设备用电由转供向直供的平稳切换,不得出现因转供改直供导致的站点停运,如有上述情况出现,服务单位负责恢复站点的正常运行,并由甲方在后期进行相应考核。
3)直埋敷设、穿管、附挂等需按照按照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安全运行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服务质量。
4)室分微站改造时,同一楼栋、电井内布放电缆不足100米,电缆布放费用不予结算,当布放电缆长度等于或超过100米时,最终结算长度=实际布放电缆长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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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荣昌: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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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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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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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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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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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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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荣昌分公司转改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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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分布微站场景
|
室分基站资源点直供电搭接
|
块
|
50
|
15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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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2芯电缆敷设(超50米部分)
|
米
|
800
|
20
|
机房或负载超过2KW资源点
|
基站设备直供电搭接
|
块
|
9
|
1500
|
低压2芯电缆穿管、壁挂、架空敷设
|
米
|
1200
|
20
|
低压4芯电缆穿管、壁挂、架空敷设
|
米
|
150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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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2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500
|
40
|
低压4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450
|
45
|
2*10及以下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80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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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1*10及以上电力电缆缆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15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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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服务单位负责与所有涉及单位的协调进场工作(含直埋、穿管道协调市政等单位)。主材电缆等由甲方负责,直供电表更换(含供电局电表申请、原电表更换及其所有费用)以及辅材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所有转供改直供手续事宜,需要提交的资料由甲方配合提供。
2)服务单位负责与原有供电业主单位协商供电协议终止并履行完结手续,保证站点设备用电由转供向直供的平稳切换,不得出现因转供改直供导致的站点停运,如有上述情况出现,服务单位负责恢复站点的正常运行,并由甲方在后期进行相应考核。
3)直埋敷设、穿管、附挂等需按照按照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安全运行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服务质量。
4)室分改造时,同一楼栋、电井内布放电缆不足50米,电缆布放费用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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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足: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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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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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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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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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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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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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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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足分公司转供电改直供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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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分布微站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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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分基站资源点直供电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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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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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15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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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2芯电缆敷设(超100米部分)
|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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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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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或负载超过2KW资源点
|
基站设备直供电搭接
|
块
|
5
|
1500
|
低压2芯电缆穿管、壁挂、架空敷设
|
米
|
1000
|
20
|
低压4芯电缆穿管、壁挂、架空敷设
|
米
|
950
|
30
|
低压2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400
|
40
|
低压4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500
|
45
|
2*10及以下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500
|
1
|
3*16+1*10及以上电力电缆缆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200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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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杆更换
|
根
|
3
|
2000
|
备注:(1)服务单位负责与所有涉及单位的协调进场工作(含直埋、穿管道协调市政等单位)。主材电缆及电杆由甲方负责,直供电表更换(含供电局电表申请、原电表拆除及其所有费用)以及辅材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所有转供改直供手续事宜,需要提交的资料由甲方配合提供。
(2)服务单位负责与原有供电业主单位协商供电协议终止并履行完结手续,保证站点设备用电由转供向直供的平稳切换,不得出现因转供改直供导致的站点停运,如有上述情况出现,服务单位负责恢复站点的正常运行,并由甲方在后期进行相应考核。
(3)直埋敷设、穿管、附挂等需按照按照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安全运行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服务质量。
(4)室分微站改造时,同一楼栋、电井内布放电缆不足100米,电缆布放费用不予结算,当布放电缆长度等于或超过100米时,最终结算长度=实际布放电缆长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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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津: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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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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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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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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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津分公司转改直服务项目
|
室分基站资源点直供电搭接
|
块
|
180
|
15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
基站设备直供电搭接
|
块
|
5
|
1500
|
低压2芯电缆穿管、架空敷设
|
米
|
500
|
15
|
低压4芯电缆穿管、架空敷设
|
米
|
1500
|
45
|
低压2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500
|
40
|
低压4芯电缆直埋敷设
|
米
|
500
|
70
|
2*10及以下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800
|
1
|
3*16+1*10及以上电力电缆缆旧线拆回入库服务
|
米
|
1000
|
1.5
|
电杆更换
|
根
|
15
|
2000
|
备注:
1)服务单位负责与所有涉及单位的协调进场工作(含直埋、穿管道协调市政等单位)及费用,主材电缆、电杆由甲方负责,直供电表更换(含供电局电表申请、原电表更换及其所有费用)以及辅材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所有转供改直供手续事宜,需要提交的资料由甲方配合提供。
2)服务单位负责与原有供电业主单位协商供电协议终止并履行完结手续,保证站点设备用电由转供向直供的平稳切换,不得出现因转供改直供导致的站点停运,如有上述情况出现,服务单位负责恢复站点的正常运行,并由甲方在后期进行相应考核。
3)直埋敷设、穿管、附挂等需按照按照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安全运行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服务质量。
4)室分改造时,同一楼栋、电井内布放电缆不足50米,电缆布放费用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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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服务周期:标包1永川、标包2璧山、标包3荣昌、标包5江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标包4大足:上期合同履约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服务地点:标包1永川:永川区。标包2璧山:璧山区。标包3荣昌:荣昌区。标包4大足:大足区。标包5江津:江津区。
合同签订:按照采购结果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划分为5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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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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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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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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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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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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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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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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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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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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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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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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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5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n n t
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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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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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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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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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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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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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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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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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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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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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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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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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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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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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大足
|
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项
|
1.000
|
包5江津
|
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项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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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n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20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转供电改直供电、外市电建设、外市电改造或引入相关内容(合同内容满足以上其中一项即可),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
标包1永川:不低于20万元。
标包2璧山:不低于9万元。
标包3荣昌:不低于11万元。
标包4大足:不低于12万元。
标包5江津:不低于23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人员要求:标包1永川、标包2璧山、标包3荣昌、标包4大足、标包5江津: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派驻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服务人员3人。其中,至少3人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2人具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人具备多证也可分别计入)
应答人须提供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涉及资质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投标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2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4企业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5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n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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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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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8日21时00分至2023年06月13日21时00分。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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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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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