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C-2023-B-0125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管理及秩序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32.04万元人民币 第二包:17.94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壹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对以下事项进行信用承诺: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

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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