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气东输南昌输气分公司2023年外电线路委托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南昌输气分公司2023年外电线路委托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分公司所辖区域内共计32条外电线路(总里程140.65公里)进行运行维护、检维护、试验、消缺及预防性维护等工作。其中抚州分输压气站为110kV双回路供电,南昌分输压气站为10kV双回路供电,其他各分输场站及RTU阀室为10kV单回路供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DL/T741-2019《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1253-2013《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西气东输外电线路巡护管理规定》和《南昌输气分公司外电专线运行维护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需对辖区内外电线路、电缆,电力廊道,电力通讯光缆及线路附属设备开展定期巡护、检维护、试验、消缺及预防性维护等工作,其中外电线路周边发生第二、三方施工的,中标单位需做好技术把关(技术咨询)和协调,同时做好外电线路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
1.抚州分输压气站2023年2条110kV外电线路维护,总计56.259公里。上述线路从产权分界点起至抚州站门型架(含进线刀闸和避雷器)止为外电维护范围。
2.西二线九江站、昌北站、南昌站、樟树站、吉安站、赣州站、新余站、宜春站、萍乡站、鹰潭站、上饶站等11座站场,西二线132#、145#阀室、149#阀室,上海支干线2#、3#、4#、8#、11#阀室,湘潭联络线3#、7#阀室等10kV外电线路合计79.492公里,上述线路从产权分界点起至站场、阀室进线电缆(含进线刀闸及进线电缆)止为外电维护范围。
3.西三线于都站、瑞金站、吉安队,西三线157#、159#、161#、163#、164#阀室等10kV外电线路合计4.9公里,上述线路从产权分界点起至站场、阀室进线电缆(含进线刀闸及进线电缆)止为外电维护范围。
以上外电线路维护包含月度维护、夜间巡视、外电线路停电检维护、故障维护及预防性维护工作,针对外电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更换零部件以及线路通道内的树木砍伐等工作,发生故障时及时对外电线路组织维护,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开展预防性维护,保障安全平稳供电。
2.3 服务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南昌市、宜春市、萍乡市、新余市、吉安市、赣州市、抚州市、鹰潭市、上饶市,具体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南昌输气分公司外电线路基本情况统计表中电源点基本情况。
2.4 服务期限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5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为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3年)具有至少一项110kV及以上的类似外电线路建设施工或运行维护检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3.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7其他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请登录)报名。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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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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