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5年度防爆设备材料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5 材料   大庆炼化   防爆设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5年度防爆设备材料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防爆设备材料,详见物资明细表,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 
交货期:接到买方发货通知30日内到货
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1日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信誉要求
4.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4.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4.3在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防爆电气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
9、投标人提供防爆操作柱、防爆转换开关、防爆插接装置、防爆挠性管、防爆接线盒、防爆隔离密封盒、防爆轴流风机7种类型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不限定规格型号),防爆等级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10、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供货时提供供货相应规格型号产品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如不能提供,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制度及合同约定对中标人予以处罚。
11、投标人业绩要求:
(1)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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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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