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云南大平掌等15个光伏项目送出与联络线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9 能源   监理   澜沧江新能源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云南大平掌等15个光伏项目送出与联络线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云南省大理州
2.1.2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送出线路电压等级
线路长度
计划监理服务期
1
澜沧县大平掌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35kV
48
5个月
2
孟连县哈尼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35kV
12
5个月
3
宁洱县鱼塘寨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35kV
21
5个月
4
云龙县黑场光伏电站项目
35kV
3.45
5个月
5
云龙县上登头光伏电站
35kV
6
5个月
6
云龙县大兆光伏电站
35kV
7.05
5个月
7
洱源县牛香登光伏电站
35kV
12
5个月
8
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光伏电站项目
35kV
22.5
5个月
9
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光伏电站项目
35kV
4.5
5个月
10
永平县北斗乡阿未席光伏电站项目
35kV
10.5
5个月
11
漾濞县阿里郎光伏电站
35kV
24
5个月
12
漾濞县新寨光伏电站
35kV
6.75
5个月
13
巍山县青云光伏电站
35kV
39
5个月
14
巍山百物地光伏电站
35kV
15
5个月
15
大理市弥勒山光伏电站
35kV
24
5个月
2.2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为5个月,从招标人下发的项目进场通知中明确的进场时间开始计算。每个项目的监理缺陷责任期一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期计算。
2.3合同签订与生效
2.3.1合同签订方式
由项目所在地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单个项目合同。
2.3.2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本次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获得建设指标,并取得备案(含部分取得);
(2)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3)发包人发出加盖公章的书面进场通知。
预招标风险告知:
※项目预招标存在风险,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如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未发出进场通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终止时,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具体合同的签订、执行等由项目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实施。
2.4主要工作内容
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含联络线、送出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含对侧变电站改造)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环水保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水保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投标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5工程质量标准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及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质量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优良率9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的送出线路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期等能够体现业绩工作内容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2.3人员要求:
(1)总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有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业绩要求同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扫描件,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的线路建设监理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关键页;若上述合同文件未能反映出本人业绩,请补充提供任职文件)。本标段需要提供至少3名总监理工程师的名单、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安全证书,并提供扫描件。本标段需要提供至少3名安全负责人的名单、资格证书。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
6.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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