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6 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   小区改造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一部分)EPC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已由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兆麟办辖区通达、百盛社区合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19号、北发改字99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兆麟办辖区北苑、新绿社区合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20号、北发改字100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21号、北发改字101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和平办辖区铁东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26号、北发改字104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和平办辖区东北亚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27号、北发改字105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和平办辖区弘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北发改字228号、北发改字106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农垦赵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34号、北发改字108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二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42号、北发改字110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三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43号、北发改字111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兆麟办辖区通达、百盛社区合围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44号、北发改字84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兆麟办辖区北苑、新绿社区合围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45号、北发改字85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46号、北发改字86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和平办辖区铁东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51号、北发改字89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和平办辖区弘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53号、北发改字92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和平办辖区东北亚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52号、北发改字90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农垦赵光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55号、北发改字95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二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62号、北发改字97号,《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三区改造(楼本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63号、北发改字9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请登录)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一部分)EPC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2.3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3510.81万元(建安费13319.81万元,设计费191万元)
第二标段:7089.25万元(建安费6979.25万元,设计费110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该控制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经财政审计为准。
2.4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冠安华兴,宏伟家园,昌盛楼,冠安世纪,冠安楼,棚户区一二三区老旧小区楼本体及基础设施改造;约24.19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房产小区,弘北二号,金穗小区,惠达小区,永大盛世,省三院楼,赵光楼老旧小区楼本体及基础设施改造;约16.71万平方米。
2.5计划工期:2022年8月25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竣工,共128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兆麟办辖区通达、百盛社区,兆麟办辖区北苑、新绿社区,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二区,庆华办辖区老旧小区三区;约24.19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和平办辖区铁东社区,和平办辖区东北亚社区,和平办辖区弘北社区,农垦赵光;约16.71万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述文件中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均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拟派项目人员为离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注:如因当地养老保险系统问题提供不了(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缴费记录查询”网上截图),需提供本企业说明(盖电子公章)和社保通知(盖公章)。投标企业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按招标文件进行处理。
3.3信用要求:
3.3.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的其投标无效。
3.3.2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其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各专业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5.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5.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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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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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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