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2023QT0046
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激光手术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1.26万元
最高限价:161.26万元(1包:49.5万元;2包:21.76万元;3包:25万元;4包:65万元)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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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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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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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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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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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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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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钬激光(激光手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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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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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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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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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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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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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箱气体浓度和温湿度采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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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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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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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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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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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冷冻操作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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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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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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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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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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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子冻存皿(配套智能冷冻操作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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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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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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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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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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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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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阵激光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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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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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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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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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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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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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鼻咽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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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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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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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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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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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摄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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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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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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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阜阳市人民医院激光手术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分为4个包,1包:钬激光(激光手术系统);2包:培养箱气体浓度和温湿度采集器、智能冷冻操作仪、精子冻存皿(配套智能冷冻操作仪使用);3包:点阵激光治疗机;4包:电子鼻咽喉镜、耳鼻喉摄像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2如所投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投标时还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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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