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班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25 自动化   南京自动化   国电南京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班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员工班车服务项目招标(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2条(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0601
A标段:浦口园区班车线路13条(辆)
浦口园区班车线路13条(辆)
800
CHDTDZ118/17-QT-0602
B标段:江宁园区班车线路19条(辆)
江宁园区班车线路19条(辆)
850
备注: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标段:浦口园区班车线路13条(辆)】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400万元(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运营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省或市公路管理处登记备案;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一年被运输管理处评定为AAA质量信誉考核单位;
3.关于运营车辆的资质要求:具备南京市包车和汽车租赁资质,并在市公路管理处登记备案;投入车辆必须是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6)规定的客车并达到一级车况标准;新能源客车需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目录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驾驶员的资质要求:须具备驾驶执照(A1驾龄5年以上,含5年)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在该行业内应有较好的业绩,有承担该项目相应的资质和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设施的实力。要求提供近三年(可以按年度,自2016年1月1日起)以来加盖公章的交通班车服务清单;
7.安全管理:投标人企业应提供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运行管理有动态实时视频监控和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接平台;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若后续确认3年内有重大交通事故则取消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标段的采购中同时投标;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10.进行A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运营企业在本企业名下要有13辆及以上营运大客车(提供行车证复印件),并确保为本次招标提供员工班车数量为13辆大客车,并能在协议签订后立即投入运行;
11.参与本次营运投标的车辆为投标方自有车辆,不得使用挂靠、合作、参股车辆。提供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为本单位招聘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运营企业的车辆应确符合国家标准,为本次投标提供员工班车为柴油或新能源客车(需为2017年1月1日后出厂上牌并符合《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新能源车辆);车型为大型中级以上营运客车;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B标段:江宁园区班车线路19条(辆)】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400万元(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运营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省或市公路管理处登记备案;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一年被运输管理处评定为AAA质量信誉考核单位;
3.关于运营车辆的资质要求:具备南京市包车和汽车租赁资质,并在市公路管理处登记备案;投入车辆必须是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6)规定的客车并达到一级车况标准;新能源客车需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目录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驾驶员的资质要求:须具备驾驶执照(A1驾龄5年以上,含5年)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在该行业内应有较好的业绩,有承担该项目相应的资质和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设施的实力。要求提供近三年(可以按年度,自2016年1月1日起)以来加盖公章的交通班车服务清单;
7.安全管理:投标人企业应提供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运行管理有动态实时视频监控和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接平台;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若后续确认3年内有重大交通事故则取消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标段的采购中同时投标;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10.进行B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运营企业在本企业名下要有19辆及以上营运大客车(提供行车证复印件),并确保为本次招标提供员工班车数量为19辆大客车,并能在协议签订后立即投入运行;
11.参与本次营运投标的车辆为投标方自有车辆,不得使用挂靠、合作、参股车辆。提供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为本单位招聘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运营企业的车辆应确符合国家标准,为本次投标提供员工班车为柴油或新能源客车(需为2017年1月1日后出厂上牌并符合《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新能源车辆);车型为大型中级以上营运客车;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1-25 14:30到2019-01-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1-25 14:30到2019-01-3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