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转炉及配套品种升级项目。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座铁水脱硫装置、1座230吨转炉、钢渣一次处理、转炉一次除尘系统、转炉二三次除尘系统、散点除尘系统、电磁搅拌、转炉汽化冷却系统、蓄热器系统、2050线4#加热炉、带有热切机的拉矫重卷机组、检化验设施、配套天车、配套介质系统、调压站、冷却水系统、车间供配电及电气传动设施、电讯系统、土建及钢结构等。2.1.4计划工期:绝对工期7个月,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人另行通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包含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最少1项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转炉总承包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盖单位公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晚于2020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仅提供牵头人财务资料)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间任意一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4至2023-08-28,每日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