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白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电气一次设备采购(第六标段)第二次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函〔2018〕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国电湖南巫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白云水电站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境内,下距城步县城5km,为巫水最上一级,属多年调节的“龙头水库”电站。装机容量48MW(3×16MW),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供水及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大型工程。白云水电站于1992年3月开工,1999年2台机组试运行,2005年,第三台机组并网发电。
该电站自建成投产以来,累计运行18年。电站现有水轮机模型转轮性能差,效率低,且实际运行偏离高效区,有一定程度空蚀,因此水轮机性能有提升的空间;同时机组出现磨损、锈蚀、老化现象,效率逐步下降,故障率高,运行维护成本高,急需进行更新改造。
2018年8月份白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通过审查,拟对1#、2#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全厂机电设备等进行增效扩容改造。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对白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电气一次设备采购(第六标段)第二次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详见技术部分。
2.3 标段划分:标段六:白云110kV开关站设备采购。
注:本项目分标段投标,分标段定标。
2.4交货及交付使用时间:
标段六:合同签订后50天交货,交货指定地点为白云水电站
3、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3.1具备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内容。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无否定项。
3.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的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在近3年(2015年12月至今)在中国境内供货并成功运行的同类设备业绩2个,并附有成功运行经验的用户证明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9年2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