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局发展第二大项目部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工程之景观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工程(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工程之景观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奥威东路以北,E3路以南,N16路以东,N13路以西。
2.2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36640m2
2.3 计划工期:253天
2.4 招标范围: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金湖公园项目-南湖公园工程之钢结构工程分包招标。
2.5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建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发生过严重违约失信行为的。
(7)注册资本过低、成立时间过短、经营业绩差,与招标相关项目规模严重不匹配,明显无履约能力的。
(8)其他:/
3.3 其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根据以上资格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于云筑网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位置,须上传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盖章版)扫描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壹个标段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进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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