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3年度工程-阿拉沟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2023年度)已由吐鲁番市水利局以吐市发改农经【2023】36号、吐政函【2023】2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0.0%地方自筹50.0%,项目法人为汤红川,招标人为吐鲁番市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托克逊县2.项目规模:改造干渠36.177公里,并沿程配套附属建筑物;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4003938000112001001 |
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3年度工程-阿拉沟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2023年度)(施工) |
180 |
4800.0 |
改造干渠36.177公里,并沿程配套附属建筑物; |
E6504003938000112001002 |
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二期)2023年度工程-阿拉沟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2023年度)(监理) |
180 |
85.0 |
整体工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疆外企业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项目总监为:水利注册监理工程师。3.投标其他条件: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不能参加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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