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2吨(120万大卡)卧式有机载体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0-13 公路   锅炉   安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TH2023JW-104

项目名称: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2吨(120万大卡)卧式有机载体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最高限价: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采购需求: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2吨(120万大卡)卧式有机载体锅炉安装工作,锅炉工作正常,运行平稳,符合设计要求,排放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取得锅炉使用许可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是生产商须具备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生产企业;供应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资质及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供生产商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3年10 月13 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日08:30-12:00,下午2:30-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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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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