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老挝国家电力公司所属水电站水光互补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昆明。
2.2 服务内容:老挝国家电力公司所属水电站水光互补研究。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老挝国家电力公司提供的水电站及电网等资料(包括英语、老挝语和中文),并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老挝国家电力公司所属水电站水光互补研究,提供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包括资料整理及初步分析、水光互补项目资源配置研究、一期项目建议书编制及老挝新能源投资开发政策和审批流程研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1)累计100万千瓦装机及以上水电项目的勘察设计或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2)累计5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或咨询服务工作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过国外项目设计或咨询(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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