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
现对利辛县城建锦溪春晓项目地库及一标段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总体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利辛县子胥大道南侧、丹凤路东侧。总用地面积约69808.99㎡,总建筑面积约186932.53㎡,住宅建筑面积约126685.29㎡,地下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47037.00㎡。共计15栋住宅楼,设计层数8-27层不等,住宅1145户,5栋商铺、3个大门、2个物业用房、5个配电房及幼儿园。
2、招标内容:建筑面积约88424.73㎡,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工包料,含一切使用工具和机具及主材、辅材,耗材、机械机具及人工等由乙方提供。
3、工期要求:暂定20个月,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4、控制价:4913802.84元(含税)。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要求,标准图集及验收标准。材料进场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提供一切相关资料含检验试验费。施工满足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绿色施工及其他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上岗证书(作为投标资料附件),并应为本工程专职人员;现场应配置完整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应至少配备: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员(具备施工员或质量员证件)和安全员至少各1人;
6、投标人需提供2个2020年1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消防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报价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需为已纳入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供应商资源库消防设施工程类别的供应商,现场开标时监督部门予以现场核查单位名单,非入库单位现场拒收投标文件。
请有意向投标单位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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