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准东二矿井下安全宣传标识、图牌板设计及制作安装服务项目(三年)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4 神华神东电力   标识   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公司准东二矿井下安全宣传标识、图牌板设计及制作安装服务项目(三年)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资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二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准东二矿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井产业园,距乌鲁木齐260公里、距奇台县城90公里。内地表无常年水流,夏季降雨形成的暂时性水流向井田以南的凹陷盆地低洼处排泄。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需按照准东二矿现场实际需求提供印刷品(包括各类书籍、报刊、记录本等印刷品)、标识标牌(包括各类管理看板、管道标识牌、安全警示牌、设备标牌、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等)、巷道安全防护设施的制作与安装等,为甲方提供及时、快捷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甲方标识标牌的加工制作原则上全部委托乙方负责加工制作,乙方必须具备为甲方提供标识标牌制作的设备及场地,且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技术及报价文件
2.1.3服务期限(服务):自合同签订后三年或者结完合同总价。
交货期:乙方应当及时研究甲方使用单位提供的加工制作内容及要求,保质保量在甲方订单下达后,7日内送货并安装(紧急情况另算)。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送货量每季度结算一次,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1.4质量要求:
制作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具体标准和要求由甲方各使用单位负责提供,各业务指导部门(单位)负责指导。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图牌板制作或标识标牌的(设计或安装)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0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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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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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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