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龙开口水电站输水系统安全鉴定[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5 电站   华能澜沧江   输水系统  

1. 招标条件
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龙开口水电站输水系统安全鉴定【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3〕19号)、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水电站及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监能安全61号)要求,2018年以来未进行过安全鉴定的水电站,需开展输水系统安全鉴定,应于2024年汛前分别按照《水工隧洞安全鉴定规程》(SL/T790-2020)和《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NB/T10349_2019)等规定,对输水系统的输水隧洞、压力钢管等过流承压设备开展一次安全性鉴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上述要求,拟对龙开口水电站输水系统开展安全鉴定,鉴定范围主要包括:进水口、坝后背管、输水系统相关的闸门及启闭机、监测设施可靠性评价及资料分析。
2.2 服务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公司现场。
2.3 采购内容:对龙开口水电站输水系统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范围主要包括:进水口、坝后背管、输水系统相关的闸门及启闭机、监测设施可靠性评价及资料分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设计、施工资料复查;(2)输水系统现场检查与调研;(3)输水系统监测系统评价及监测资料分析;(4)闸门及启闭及安全性;评价;(5)运行管理评价;(6)输水系统安全鉴定;(7)专题成果报告编制,组织开展评审并刊印。
2.4 服 务 期: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水电站输水系统安全鉴定或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程量清单、合同签署页等)。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清晰可辨的职称证书影印件;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至少1个水电站输水系统安全鉴定或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类似项目的负责人,并提供任职证明文件。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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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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