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揭榜挂帅”全系统液态空气储能项目(标段二:空气压缩机组)(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揭榜挂帅”全系统液态空气储能项目(标段二:空气压缩机组)项目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投资备字〔2023〕1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投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压缩机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供货,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3标段划分:河北省“揭榜挂帅”全系统液态空气储能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标段二:空气压缩机组。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2台空气压缩机组,其中1台原料压缩机组、1台循环压缩机组和配套的辅助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要求)。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及后期技术支持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制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业绩要求: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以下供货业绩之一:(1)至少1台空分行业循环压缩机组(进口流量不小于10000Nm3/h);(2)至少1台氧压机、氮压机(进口流量不小于10000Nm3/h);(3)至少1台天然气压缩机组(进口流量不小于5000Nm3/h);(4)至少1台1MW及以上压缩空气储能压缩机组。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页、标的页、核心参数页等主要证明页面。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2020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5日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23时59分,(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