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空心村”治理项目小蒜沟安置区颐居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义县“空心村”治理项目小蒜沟安置区颐居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已由尚义县发展改革局,尚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县建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庄复垦增减挂钩收益,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尚义县建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场地平整、定位放线、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配合完成分户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其他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本)(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3至2019-06-17(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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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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