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仓配中心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从业人员必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证件在有效期内),且所有相关人员均需在我方留存备案。 3.车辆卫生标准符合食品配送要求的厢式货车,至少具备一辆冷链车,并定期进行消杀。 4.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资质,且相关保险手续齐全。 5.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无重大运输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现场统一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