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等地配变电所光伏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4-03-04 光伏项目   配变电   变电所  
1、询比条件
江西煤业萍乡电力分公司关于青山等地配变电所光伏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询比人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电力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参加。
2、工程概况与询比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西煤业萍乡电力分公司关于青山等地配变电所光伏项目2.2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
2.3本项目总投资:本项目询比控制价为:263万元。
2.4本项目工程概述:本项目利用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电力分公司自有的屋顶和变电所空地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建设光伏电站,企业内部配变电所闲置屋顶和空地建设0.806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规划容量0.8063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模式。分为2个子项目。
青山矿配变电所总面积4872.78平方米,装机功率469.7kw,实际使用面积约2500平方米。
江西煤业集团萍乡分公司办公大楼 总面积2160平方,装机功率336.6kw,实际使用面积1548平方米。
2.5总工期:3个月。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标准;
施工质量: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交钥匙工程。应答人需负责项目备案,工程采购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施工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3.3企业信誉要求资格要求
应答人或应答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询比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应答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财务资格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况,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5联合体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可以是施工单位也可以是设计单位。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电子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应答人请于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3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办理注册审核;
4.2询比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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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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