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金普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以关于金普新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大农【2024】1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87.89%;9.74%;2.37 %,(
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家街道。
建设规模:治理土地总面积13000亩,其中新建面积10000亩,改造面积3000亩;其中杨家店村新建6500亩,改造2100亩;转角房村新建2300亩,改造900亩;华家村新建1200亩。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3个标段; 是否兼投:是;是否兼中: 否。
计划工期:12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
标段名称:大连金普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角房村项目施工
标段招标范围:转角房村新建2300亩,改造900亩。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类别: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1415.35万元。
保证金金额:14 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
2.3其他:大连金普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推荐其为合同估算价较高标段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并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截至开标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1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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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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