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毛巾架、简易晾衣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ZZYY202******** 2、采购人###市第一人民医院;3、项目名称###市第一人民医院毛巾架、简易晾衣杆项目(二次); 4、内容范围:清单如下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材质质保期1伸缩晾衣杆********米—********米个35不锈钢1年2双层毛巾架52*20*15个190航空铝1年5、服务期限:一年;6、质保期:一年;7、预算金额:约4万元(据实结算);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请出具情况说明);6、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站和中****国政府采购(********)】;(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3)2020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8、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响应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身份证。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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