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19-HD-GJDT-0000-1-0054-1/1 |
标段一:国家电投揭东燃气热电项目余热锅炉设备 |
招标范围为(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中的余热锅炉,包括二(2)两套双压、无补燃、自然循环、卧式、露天布置余热锅炉、附属设备以及有关的管道系统,预留脱硝,尾部预留余热利用空间。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
3000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标段一:国家电投揭东燃气热电项目余热锅炉设备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2台及2年以上与100MW和/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配套的余热锅炉的设计、制造的成套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100MW和/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其100MW和/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的设计、制造业绩,并提供同类型余热锅炉投运情况说明。 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2台套同类设备成功运行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