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19-HD-JXDL-0000-1-0052-1/3 |
全自动运煤车辆冲洗装置 |
全自动运煤车辆冲洗装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 |
1512 |
标段 |
基本资格 |
全自动运煤车辆冲洗装置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请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无安全事故承诺书;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3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全自动运煤车辆冲洗装置 |
1、投标人须为所供产品专业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同类产品应在国内近5年至少具有1个火电项目供货安装业绩,并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以提供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