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交通函〔2019〕3683号)批复同意立项;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0〕152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广东梅龙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梅龙铁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及审核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新建正线全长约93.982km,新建梅州西存车场1 处及动车走行线2.06km,新建赣深上下行联络线约9.38km。项目位于广东省东部,正线起于梅汕客专梅州西站,出站后向西南绕麓湖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行进,经梅县区南口镇后进入兴宁市境内,途经径南镇、坜陂镇,下穿长深高速公路、上跨汕昆高速公路,于兴宁市西南设兴宁南站,出站后往西南跨越漳龙铁路后进入五华县境内,经转水镇,下穿济广高速公路,于华城镇五口塘设五华站,出站后上跨岐岭河,经岐岭镇进入河源市龙川县境内,经登云镇、附城镇、老隆镇,下穿在建河惠莞高速公路,上跨改建国道G205,于漳龙铁路北侧跨越东江,之后转向西南并行既有京九铁路引入在建赣深高铁龙川西站。
2.2计划工期:项目开通后半年内完成。
2.3采购范围:对梅龙铁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2.4采购限价:本采购项目采购限价为人民币910000元(玖拾壹万元整)。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执业五年以上。
(1)资质要求:谈判响应人具有国家财政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7月~2024年7月)独立承担过铁路或公路或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绩。
(4)人员机构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5年及以上,且有从事铁路或公路或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等业务的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年7月~2024年7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年7月~2024年7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2021年7月~2024年7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参与谈判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谈判响应人处于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9)其他情形:谈判响应人与采购人、本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第三方审价服务等参建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每日 9 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8日10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