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扩音对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框架采购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4 热电   扩音对讲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一、招标条件

受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扩音对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框架采购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694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41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3炉3机,包括2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台15MW背压式汽轮机、2台25MW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本次招标内容为扩音对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框架)。

2.2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2.3招标范围: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所配套的扩音对讲、综合布线系统(框架)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0.27万元。

2.5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大榭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2.6交货方式: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货到工地,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

2.8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3.2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中报警联动网关、集中功放和通话站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以上设备须为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产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上述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 9:00 至2024年07月10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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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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