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XDG-2021-92号地块开发项目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对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项目所需砂浆、加气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XDG-2021-92号地块开发项目占地面积21393.00㎡,总建筑面积55851.08㎡,总计6栋。该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总建筑面积55851.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385.84㎡,地下室建筑面积17465.24㎡。本项目所包含单体工程绿色建筑等级目标为二级,建筑节能分类为甲类,节能水平为72%,利用可再生能源种类为太阳能光热。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砂浆加气块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能力要求:砂浆、加气块年销量业绩(2023年)各不低于500万元;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由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至少一份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至少一份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江苏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7月5日9:00至2024年7月1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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